2005/03/18 | ★★街头时尚十大陋习。。。表学!~~~
类别(生活) | 评论(5) | 阅读(250) | 发表于 22:32
虽说时尚中人可以乱穿衣,可是有时候还是需要一些规则,太乱了就成了陋习。 


1、在室内和夜晚请不要戴墨镜。
2、请勿将同色的牛仔服和牛仔裤同时穿在身上。(如果你硬要穿, 那么请骑马。)
3、请勿将同色的迷彩服和迷彩裤同时穿在身上。(如果你硬要穿,那么请问你的枪呢)
4、请勿把包背在衣服里面,因为鼓出来一块实在很难看。
5、请不要把钥匙挂在身上。
6、下班以后请把公司门卡从脖子上拿下来,地铁车厢不是写字楼。
7、穿低腰牛仔裤请配合丁字内裤一起使用,千万不要穿大裤衩,走光咱也得走得好看不是。
8、穿阿拉伯风格灯笼裤请不要穿尖头高跟鞋,因为实在很难看。(如果自认有阿拉伯肚皮舞娘的气质硬要穿,请披头巾蒙面纱。)
9、请不要穿背后印有号码的背心或外套,因为那看起来像黄包车夫。(运动衫除外)
10、夏天请不要戴绒线帽扮酷,你不热我看着都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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